山东强化渤海区域陆源入海污染控制、海岸带保护和海洋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央广网济南2月14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近日印发《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明确到2020年,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劣Ⅴ类水体明显减少,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88%左右,其中,渤海海域达到75%左右。
方案的陆域范围为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范围,包含: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个沿海市和济南、淄博、德州、聊城4个内陆市;海域范围为山东省渤海、黄海管辖海域,面积约4.73万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了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强化海洋污染防治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出落实“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治理与保护责任。
在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方面,方案指出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9年6月底前,沿渤海城市制定不达标工业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改造方案;2020年7月起,沿渤海城市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到2020年,11个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11个市新增污水管网1900公里,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1900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11个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2019年年底前,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20年,11个市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到2020年,11个市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0%,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6%。
在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方面,方案提出要优化开发保护空间布局,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围填海项目。实施最严格的岸线开发管控,严格控制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到2020年,渤海海域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实施退耕(养)还泽(滩)等工程,恢复黄河三角洲、莱州湾等近海与海岸受损湿地生态功能和自然属性,到2020年,恢复滨海湿地面积100万亩左右,将莱州湾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开展重点河口海湾和岸线岸滩治理修复,2020年年底前,重点河口海湾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3800公顷,渤海岸线岸滩整治修复长度不少于22公里。推进渤海海域禁捕限捕,自2019年起,逐年减少海洋捕捞许可证数量,实现海洋捕捞产量负增长;逐步压减近海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到2020年,近海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和功率比2017年削减10%以上,海洋捕捞产量较2015年减幅不低于24%。
在强化海洋污染防治方面,方案指出要清理整治海水养殖污染,到2019年年底,彻底清理整顿渤海海域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布局景观化,开展海域休养轮作试点。加强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2020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完成渔港环境清理整治,实现名录内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全覆盖。推进沿岸及海上垃圾污染防治,2019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完成沿岸一定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清除工作,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具备海上垃圾打捞、处理处置能力;2020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常态化防治。此外,要加强近岸海域溢油风险防控,2020年年底前,建立渤海海上溢油污染海洋环境联合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应急物资统计、监测、调用综合信息平台。